根据公司法第171条,每个公司必须在公司成立6个月以内任命一个公司秘书。公司秘书必须是新加坡常住居民。
他应有相关知识和经验来尽到他的责任,包括:
· 维持公司法定登记簿和会议记录
· 安排股东和董事会议
· 按照法律要求按时上报和归档所有须要的文件
· 为会议准备会议纪要
· 确保公司满足所有它应遵守的条规
· 及时知晓相关法律法规的发展和变更
· 适当与董事股东交流
公司秘书是被任命的公司官员,对公司法里写的责任和义务负责。他会指出不合法规之处,然后让董事意识到这件事,以便董事做决定并采取行动。一些最主要的责任是:
1. 公司章程:确保公司行为遵从公司章程
2. 年度股东大会:安排年度股东大会并确保与它的开展遵从法律和公司章程。准备开会通知并发给所有股东; 写好会议纪要。
3. 维持法定登记簿和相关记录
德信能够提供此项秘书服务。该项服务包括如下内容:
· 遵从新加坡公司与商业注册局(Accounting & Corporate Regulatory Authority, ACRA) 中有关公司秘书的规定;依法出任新加坡公司秘书一年。
· 设立并维护公司会议记录
· 设立并维护法定登记
· 通知年度股东会议日期
· 准备年度股东会议文件
· 提交年度账目到ACRA.